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12月30日上午,学校在明理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依法治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和审议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讨论稿)。
学校领导唐耀华、杨奔、陈爱民、玉振明、车家芹、林基明及学校依法治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唐耀华主持。
会上,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李远林首先就我校《实施方案》(讨论稿)出台的背景、基本框架和内容作了简要说明。
与会人员就《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和可行性进行讨论和审议,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发表了意见。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爱民指出,目前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实施的具体牵头部门职能不够明确,建议明确由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并设置相关科室,配备熟悉法律的人员负责,并写进在《实施方案》。
副校长玉振明表示总体赞成《实施方案》(讨论稿),指出通过制定实施《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依法治理,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的法律思维很重要、很迫切。他说,本人分管的人事、财务部门与广大师生的利益息息相关,更需要依法依规办事。既要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校长杨奔在会上指出,教育部对依法治校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实施方案》,对于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的各项规定,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会对事不对人地处理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生的事情,用公平公正凝聚人心,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加快学校转型发展意义重大。他赞同由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的依法治校组织协调工作。他认为《实施方案》(讨论稿)比较全面详细、可行。他强调,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
其他与会人员认为《实施方案》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符合学校的实际,建议作个别地方修改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唐耀华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依法治校是件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和实施全面依法治校的《实施意见》,是我校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关文件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思维意识,通过制度规范学校各种权力的运行,确保办事的公平公正,在法律和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当前学校一些单位、部门和干部中存在不能对事不对人地办事处事,想当然地想问题,要通过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办事程序加以解决。学校党委宣传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和理念深入人心,变成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文:李远林、李城宗 图:李城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