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我校第三次党代会党代表的选举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截至12月15日,全校9个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共选出171名出席第三次党代会的正式党代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中共梧州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梧州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全校设立9个党员代表选举单位。党代表由各基层党委按分配名额,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12月4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根据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构成比例、代表条件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多数党员意见和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12月5日,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召开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意见,按照多于代表 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将名单返回各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根据各党支部的反馈意见,按照多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考察材料和推荐工作报告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12月8日,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将经校党委审查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12月13日,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共171名代表。
12月15日,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对代表名单进行了审查和批复。第三次党代会的171名正式代表各个方面构成有:领导干部代表64名;工作一线教职工代表85名,其中离退休教职工代表9名;学生党员代表22名;妇女代表74名;少数民族代表31名。
[文:党委宣传部 郑文锋][供图:二级党委]